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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太原1月12日電 (劉小紅)記者12日從山西省檢察院獲悉,2014年,山西全省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共立案查處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92件566人,造成經濟損失8億多元。
  12日,在山西全省檢察機關舉辦加大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力度工作會上,山西省檢察院副廳級檢察員任保廷介紹稱,2014年,山西全省共立案查處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92件566人,造成經濟損失8億多元。其中,晉濟高速岩後隧道“3·1”特大燃爆事故,由於相關監管人員瀆職失職,導致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造成40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千多萬元;屯留縣國稅局副局長等六人涉嫌濫用職權導致國家稅款流失1.6億元。
  任保廷在會上稱,山西全省反瀆職侵權幹警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瀆職侵權犯罪在特定時期、特定領域、特定部位,仍處在多發高發的態勢。瀆職侵權與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相互交織更加明顯;行政執法、經濟管理人員的失職瀆職涉案領域更加廣泛;司法、行政執法人員瀆職侵權犯罪發案向基層擴大蔓延;個別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數額巨大,人員傷亡慘重;瀆職侵權的窩案串案、系統案件大量存在。對此,山西全省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要加大辦案力度,推動形成查辦瀆職侵權案件的高壓態勢。
  任保廷要求,山西全省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要做到主動作為,深挖細查,不斷加大辦案力度,懲治瀆職侵權犯罪。其次要明確主攻方向,突出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發生,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案件;突出查辦煤礦和非煤礦山資源開發管理、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國土管理、環保等行政執法領域瀆職犯罪案件,緊緊圍繞土地和礦業權審批出讓、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建設實施和質量安全管理等重點環節,從根本上遏制該領域案件易發多發的勢頭;突出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突出查辦涉農領域的瀆職犯罪案件;突出查辦司法機關瀆職侵權案件。
  任保廷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的失職瀆職和職務侵權行為,是對國家機關正常管理活動的嚴重侵害,是對依法行政的嚴重破壞,2015年山西省檢察院計劃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歷時一年的查處瀆職侵權大要案專項行動,形成查辦大要案件的新常態,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堅決查處“為官亂為,為官不為,為官不廉”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瀆職失職犯罪案件。(完)  (原標題:2014年山西共立查瀆職侵權犯罪566人 損失超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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